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管理委員會 - 活動場地、會議室、大會堂承租需知
- 承租人於申請時攜帶相關身分證件,至四樓辦公室辦理登記,並繳交租金30%之金額為訂金(除遇不可抗拒之天災可延期外,訂金一概不予退費),餘款須於活動、會議前3天繳清,未繳清視同放棄,場地不予保留。
- 場地佈置事宜,由承租單位自理。承租單位可於承租時間起算前一小時,自行到場佈置;活動、會議中所需相關設備,可逕洽八樓服務台租借(詳見價格表),並於活動、會議結束後予以場地還原以及歸還相關設備。
- 場地與相關設備於活動、會議開始前與結束後,由原承租人與廣場承辦人員雙方共同清點與拍照,若有損壞則需照價賠償。
- 延長使用時數及場地佈置,事先須徵廣場同意。
- 場地經廣場同意出租使用後,承租單位如無法如期使用,應於七日前通知廣場更改使用日期,每場活動、會議僅能順延一次,必須於三個月內使用完畢,惟以先承租者優先使用,原場地應交回廣場另行處理,不得私自轉讓。
- 廣場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收回使用時,得於使用前14日通知申請人改期或無息退還申請人所繳之費用,申請人不得異議並抛棄任何賠償請求權。
- 承租單位可於會場外適當位置或廣場指定位置設立報到處;所有與會人員,務必配掛由廣場所製作之識別證件,用於進出大樓管控。
- 如需桌巾由承租單位自行準備,擺設之盆栽等物品,活動、會議後請自行清除。
- 海報等相關文宣,由承租單位自行製作,可張貼於指定之看板範圍內。
- 廣場備有冷、熱水開飲機,請自備水杯。
- 本廣場內全面嚴禁吸煙、嚼檳榔;活動場地、會議室、大會堂、佛堂及部分指定區域內嚴禁飲食。
- 廣場內無廚房設備,若需用餐請承租單位外訂餐點,禁止於廣場內外烹煮食物。
- 環形廳部份,不接受個人部份設攤或與承租人業務不相關之單位設攤。
- 廣場所有物品為十方發心之公物,敬請愛惜維護,並遵守使用時間。
- 活動、會議所自帶各項物品,一律由承租人自行負責看管;私人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本廣場概不負責。
- 未經廣場人員同意,請勿擅自變更承租場地內原有設備之設定,如有特殊需求,請向櫃台工作人員提出。
- 廣場不提供手機充電等服務,請勿擅自使用插座。
- 場地內所有窗戶嚴禁開啟,惟火警等緊急危難情形不在此限,敬請配合。
- 為維護場地及牆面清潔,禁止在任何牆面釘釘子;佈置張貼各種海報時,禁止使用易留殘膠之雙面膠帶、透明膠帶等,活動、會議後需復原場地歸還。
- 活動產生大型垃圾,請自行放於地下1樓環保車,不可堆放至茶水間垃圾桶。
- 嚴禁攜帶或使用違禁品及危險物品。
- 為了場地安全,除佛堂適量供香外,禁止於大樓內大量焚香、點燈、焚燒物品,以及進行煙供、火供等儀式。
- 場地使用期間,場內安全防護、公共秩序及相關人員保險投保事宜,須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
- 廣場嚴禁從事任何商業與醫療行為,廣場亦不提供任何藥品,若參加人員有身體不適之情形,則由承租單位工作人員陪同就醫。
- 申請人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廣場得停止其使用,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 與原申請內容不符,或將場地私自轉讓他人使用者。
- 危害社會善良風俗者。
- 侵害他人權益而不聽勸止者。
- 未經許可擅自破壞或改變設備原有用途者。
活動場地規範
- 承租時段每逾時未超過30分鐘以半小時計費,超過30分鐘以一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 承租場地僅提供麥克風、擴音設備、課桌椅、白板筆及白板。
- 如需電腦、投影設備請自行準備,或洽八樓服務台租借(詳見價格表),並於活動、會議結束後歸還。
- 場地內硬體設備或另租借之設備,如有毀損需照價賠償。
- 場地內嚴禁飲食,如需飲食請至八樓環廳。
- 如遇國定假日,承租單位需自行評估減少或順延活動、會議週期。
會議室規範
- 承租時段每逾時未超過30分鐘以半小時計費,超過30分鐘以一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 承租會議室僅提供桌上麥克風、擴音設備及桌椅。
- 如需電腦投影請自備筆電,或逕洽八樓服務台租借(詳見價格表),並於活動、會議結束後歸還。
- 會議室內硬體設備或另租借之設備,如有毀損需照價賠償。
- 所在樓層全面嚴禁飲食,如需飲食請至八樓環廳。
- 如遇國定假日,承租單位需自行評估減少或順延活動、會議週期。
大會堂規範
- 承租時段每逾時未超過30分鐘以半小時計費,超過30分鐘以一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 承租人於申請承租前14日應將活動企劃書(內含:承租單位名稱、活動名稱、活動流程與簡介)交予文化廣場,經主管審核後始得租借場地。
- 承租大會堂須另繳一萬元場地與設備保證金,於活動、會議結束後與廣場承辦人員點交場地、設備無損後,將於兩天內退還保證金一萬元。
- 如需彩排與佈置場地,費用每時段6000元彩排與佈場費。
- 承租大會堂僅提供手握麥克風2支、擴音設備、座椅、講台及貴賓休息室。
- 如需電腦投影請自備筆電,或逕洽八樓服務台租借(詳見價格表),並於活動、會議結束後歸還。
- 大會堂內硬體設備或另租借之設備,如有毀損需照價賠償。
- 所在樓層全面禁止飲食,如需飲食請至八樓環廳。
活動場地出租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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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
14:00--17:00 |
18:00--21:00 |
備註 |
30~54人 702/703/8大廳/802 |
平日 |
$2,500 |
$2,500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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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 |
$2,800 |
$2,800 |
$2,800 |
7F/8F環廳 |
平日 |
$3,500 |
$3,500 |
$3,800 |
|
假日 |
$3,800 |
$3,800 |
$3,800 |
舞蹈室 |
平日 |
$3,800 |
$3,800 |
$4,000 |
≒40坪 |
假日 |
$4,000 |
$4,000 |
$4,000 |
會議室出租價格
會議室 |
容納數 |
09:00--12:00 |
14:00--17:00 |
18:00--21:00 |
平日 |
36人 |
$3,500 |
$3,500 |
不開放租借 |
假日 |
不開放租借 |
不開放租借 |
不開放租借 |
大會堂出租價格
大會堂 |
容納數 |
09:00--12:00 |
13:30--16:30 |
18:00--21:00 |
備註 |
平日 |
216人 |
$6,500 |
$6,500 |
$8,000 |
售票活動 需加收$5,000 |
假日 |
$8,000 |
$8,000 |
$8,000 |
1樓電子看板廣告刊登價格 (電子看板運作時間 每日07:15~21:15 共14小時)
刊登模式 |
刊登規則說明 |
圖片刊登 |
圖片每次播放10秒 |
影片刊登 |
影片每次播放30秒影片 (製作影片時以30秒內為限) |
費用收取: 每月NT$3000 |
其他設備使用收費如下:
設備名稱 |
費用 |
備註 |
DVD放影機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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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CD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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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機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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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型電腦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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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價格表皆為未稅價。
- 承租場地如有衝突,一律依合約簽訂日期為基準。
- 本廣場保留變更、修改、取消之權限。
- 活動、會議前3天須繳清承租費用,未繳清視同放棄,場地不予保留。
- 若承租方欲取消活動、會議,請務必於活動日、會議日14天前來電取消,若超過3次無告知取消,恕不再接受出租場地予以使用。
有任何場地問題,歡迎電洽: (02)825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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