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管理委員會 - 活動場地、會議室、大會堂承租需知

  1. 承租人於申請時攜帶相關身分證件,至四樓辦公室辦理登記,並繳交租金30%之金額為訂金(除遇不可抗拒之天災可延期外,訂金一概不予退費),餘款須於活動、會議前3天繳清,未繳清視同放棄,場地不予保留。
  2. 場地佈置事宜,由承租單位自理。承租單位可於承租時間起算前一小時,自行到場佈置;活動、會議中所需相關設備,可逕洽八樓服務台租借(詳見價格表),並於活動、會議結束後予以場地還原以及歸還相關設備。
  3. 場地與相關設備於活動、會議開始前與結束後,由原承租人與廣場承辦人員雙方共同清點與拍照,若有損壞則需照價賠償。
  4. 延長使用時數及場地佈置,事先須徵廣場同意。
  5. 場地經廣場同意出租使用後,承租單位如無法如期使用,應於七日前通知廣場更改使用日期,每場活動、會議僅能順延一次,必須於三個月內使用完畢,惟以先承租者優先使用,原場地應交回廣場另行處理,不得私自轉讓。
  6. 廣場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收回使用時,得於使用前14日通知申請人改期或無息退還申請人所繳之費用,申請人不得異議並抛棄任何賠償請求權。
  7. 承租單位可於會場外適當位置或廣場指定位置設立報到處;所有與會人員,務必配掛由廣場所製作之識別證件,用於進出大樓管控。
  8. 如需桌巾由承租單位自行準備,擺設之盆栽等物品,活動、會議後請自行清除。
  9. 海報等相關文宣,由承租單位自行製作,可張貼於指定之看板範圍內。
  10. 廣場備有冷、熱水開飲機,請自備水杯。
  11. 本廣場內全面嚴禁吸煙、嚼檳榔;活動場地、會議室、大會堂、佛堂及部分指定區域內嚴禁飲食。
  12. 廣場內無廚房設備,若需用餐請承租單位外訂餐點,禁止於廣場內外烹煮食物。
  13. 環形廳部份,不接受個人部份設攤或與承租人業務不相關之單位設攤。
  14. 廣場所有物品為十方發心之公物,敬請愛惜維護,並遵守使用時間。
  15. 活動、會議所自帶各項物品,一律由承租人自行負責看管;私人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本廣場概不負責。
  16. 未經廣場人員同意,請勿擅自變更承租場地內原有設備之設定,如有特殊需求,請向櫃台工作人員提出。
  17. 廣場不提供手機充電等服務,請勿擅自使用插座。
  18. 場地內所有窗戶嚴禁開啟,惟火警等緊急危難情形不在此限,敬請配合。
  19. 為維護場地及牆面清潔,禁止在任何牆面釘釘子;佈置張貼各種海報時,禁止使用易留殘膠之雙面膠帶、透明膠帶等,活動、會議後需復原場地歸還。
  20. 活動產生大型垃圾,請自行放於地下1樓環保車,不可堆放至茶水間垃圾桶。
  21. 嚴禁攜帶或使用違禁品及危險物品。
  22. 為了場地安全,除佛堂適量供香外,禁止於大樓內大量焚香、點燈、焚燒物品,以及進行煙供、火供等儀式。
  23. 場地使用期間,場內安全防護、公共秩序及相關人員保險投保事宜,須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
  24. 廣場嚴禁從事任何商業與醫療行為,廣場亦不提供任何藥品,若參加人員有身體不適之情形,則由承租單位工作人員陪同就醫。
  25. 申請人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廣場得停止其使用,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 與原申請內容不符,或將場地私自轉讓他人使用者。
    • 危害社會善良風俗者。
    • 侵害他人權益而不聽勸止者。
    • 未經許可擅自破壞或改變設備原有用途者。

活動場地規範

  1. 承租時段每逾時未超過30分鐘以半小時計費,超過30分鐘以一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2. 承租場地僅提供麥克風、擴音設備、課桌椅、白板筆及白板。
  3. 如需電腦、投影設備請自行準備,或洽八樓服務台租借(詳見價格表),並於活動、會議結束後歸還。
  4. 場地內硬體設備或另租借之設備,如有毀損需照價賠償。
  5. 場地內嚴禁飲食,如需飲食請至八樓環廳。
  6. 如遇國定假日,承租單位需自行評估減少或順延活動、會議週期。

會議室規範

  1. 承租時段每逾時未超過30分鐘以半小時計費,超過30分鐘以一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2. 承租會議室僅提供桌上麥克風、擴音設備及桌椅。
  3. 如需電腦投影請自備筆電,或逕洽八樓服務台租借(詳見價格表),並於活動、會議結束後歸還。
  4. 會議室內硬體設備或另租借之設備,如有毀損需照價賠償。
  5. 所在樓層全面嚴禁飲食,如需飲食請至八樓環廳。
  6. 如遇國定假日,承租單位需自行評估減少或順延活動、會議週期。

大會堂規範

  1. 承租時段每逾時未超過30分鐘以半小時計費,超過30分鐘以一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2. 承租人於申請承租前14日應將活動企劃書(內含:承租單位名稱、活動名稱、活動流程與簡介)交予文化廣場,經主管審核後始得租借場地。
  3. 承租大會堂須另繳一萬元場地與設備保證金,於活動、會議結束後與廣場承辦人員點交場地、設備無損後,將於兩天內退還保證金一萬元。
  4. 如需彩排與佈置場地,費用每時段6000元彩排與佈場費。
  5. 承租大會堂僅提供手握麥克風2支、擴音設備、座椅、講台及貴賓休息室。
  6. 如需電腦投影請自備筆電,或逕洽八樓服務台租借(詳見價格表),並於活動、會議結束後歸還。
  7. 大會堂內硬體設備或另租借之設備,如有毀損需照價賠償。
  8. 所在樓層全面禁止飲食,如需飲食請至八樓環廳。

活動場地出租價格

09:00--12:00 14:00--17:00 18:00--21:00 備註
30~54人
702/703/8大廳/802
平日 $2,500 $2,500 $2,800
假日 $2,800 $2,800 $2,800
7F/8F環廳 平日 $3,500 $3,500 $3,800
假日 $3,800 $3,800 $3,800
舞蹈室 平日 $3,800 $3,800 $4,000 ≒40坪
假日 $4,000 $4,000 $4,000
  • 註:活動場地內禁止飲食。

會議室出租價格

會議室 容納數 09:00--12:00 14:00--17:00 18:00--21:00
平日 36人 $3,500 $3,500 不開放租借
假日 不開放租借 不開放租借 不開放租借
  • 註:會議室所在樓層全樓層禁止飲食。

大會堂出租價格

大會堂 容納數 09:00--12:00 13:30--16:30 18:00--21:00 備註
平日 216人 $6,500 $6,500 $8,000 售票活動
需加收$5,000
假日 $8,000 $8,000 $8,000
  • 註:大會堂所在樓層全樓層禁止飲食。

1樓電子看板廣告刊登價格 (電子看板運作時間 每日07:15~21:15 共14小時)

刊登模式 刊登規則說明
圖片刊登 圖片每次播放10秒
影片刊登 影片每次播放30秒影片
(製作影片時以30秒內為限)
費用收取: 每月NT$3000

其他設備使用收費如下:

設備名稱 費用 備註
DVD放影機 $600
手提CD $300
投影機 $600
筆記型電腦 $600
  • 上述價格表皆為未稅價。
  • 承租場地如有衝突,一律依合約簽訂日期為基準。
  • 本廣場保留變更、修改、取消之權限。
  • 活動、會議前3天須繳清承租費用,未繳清視同放棄,場地不予保留。
  • 若承租方欲取消活動、會議,請務必於活動日、會議日14天前來電取消,若超過3次無告知取消,恕不再接受出租場地予以使用。

有任何場地問題,歡迎電洽: (02)8252-0103